河南省磁电信息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章程

时间:2024-05-16浏览:84设置

河南省磁电信息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章程

一、学术委员会组织

1.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受郑州轻工业大学聘任和委托的实验室学术领导机构。

2.学术委员会由国际、国内的相关领域知名科学家、优秀中、青年学术专家组成,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人数15 名以下,本校专家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中青年学术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学术委员任期五年,年龄不超过七十岁,每次换届应更换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根据需要可以连任。主任由河南省省教育厅聘任,委员由学校聘任,报河南省教育厅备案。

二、学术委员会职责

1.审议确定实验室及所属学科的研究方向和近、中、长期发展规划。

2.决定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课题基金指南、开放课题和评价研究成果等学术方面的重大事宜。

3.讨论实验室的研究室、专业实验室等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4.组织实验室承担项目的阶段性检查。

5.审议实验室人才培养计划。

6.组织大型学术研讨活动。

7.决定实验室及所属学科有关专业性重大问题。

三、学术委员会工作方式

1.每年召开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

2.每年进行一次项目评审,可采用会议或网络通讯方式。

3.学术委员会主任在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

4.学术委员会的决议,须经半数以上国内委员出席的会议上,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方能通过。

5.学术委员会委员可通过讲学、短期工作、共同培养研究生等多种形式参加和支持实验室的工作,实验室为之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6.国外委员用电讯形式及时联系并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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