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磁电信息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时间:2024-05-24浏览:91设置

河南省磁电信息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为科研和教学服务,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面对本实验室内外各有关科研单位开放,为研究人员提供及时的分析和鉴定手段,承接常规测试,接受科研技术培训等任务。在管理上不断完善和提高仪器的利用率,使各仪器充分发挥其作用,保证满足科研、教学工作的需要。

一、 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

1. 本实验室的运行管理,实行大型仪器管理小组(名单附后)监督下的教授负责制。仪器管理小组对实验室大型仪器的管理运行、经费使用、人员管理等全面负责。实验室大型仪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由管理小组全体会议研究决定

2.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每台仪器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包括原始资料(仪器说明书、仪器验收记录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维修和保养制度以及管理方面的有关资料。

3. 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为了提高仪器的使用率,保证并促进科研教学工作,每台仪器均有专人管理,具体负责。操作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仪器开关机的运行记录,填写好机时卡。

4. 各仪器在正常运转工作中,操作管理人员对所送样品,一律登记。按先后顺序(特殊情况下,分轻、重、缓、急)进行分析测试。测试人员在送样人领取测试报告时,按收费标准(见附表一)收取测试费。

5. 各仪器设备的购进、运行、维修、报废都在仪器管理小组的统一管理下。任何操作管理人员不得有破坏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的行为;不得私自收费测试样品。若有以上行为,经查出,将做出撤岗的处罚。

6. 各仪器组与课题组之间的项目合作,首先要有书面的合作协议。协议中要明确仪器组承担的工作量和所得经费数额。此协议要经主管教授签字和重点实验室批准方可生效,并盖章、存档。测试经费缴至重点实验室经费管理人员处入帐。如有私自收费测试样品者,经发现,也将做出撤岗的处罚。

二、 仪器设备操作管理人员的职责

1. 各仪器设备的操作管理人员,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岗位聘任制的精神,在对其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各方面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实行聘任。

2. 被聘上岗的仪器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的各项制度。负责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使仪器设备正常安全地运行。本着服务于科研、教学的态度,努力工作,保证科研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3. 各仪器设备的操作管理人员,要做到对仪器设备随时保养和维护,定期检测,及时排除小的故障,保证仪器正常运行。如需停机维修,要及时上报主管教授,并通过重点实验室公告。

三、 测试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 统一仪器的收费标准(见附表一)。

2. 收费办法。重点实验室设有专门的经费管理人员。对本实验室的仪器测试经费实行统一管理。每台仪器建立帐、卡制度。送样者预先买卡,持卡测试。对每台仪器坚持每年至少两次的核帐,做到每台仪器的帐、卡相符。

3. 对校外单位所送样品的收费标准,见(附表一)。送样方要填写送样单,到重点实验室经费管理人员处,预付全部测试费后,方可测试 。  

4. 统一管理的测试经费,用于保障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必要的维修、配件的购买和必需消耗品的购置。各仪器组测试人员要在购买日常消耗品、维修配件、更换仪器部件前,提交书面计划、明细和预算。由主管教授签字后,到重点实验室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 仪器操作管理人员,每人每年给予壹千圆(1000元)限额的日常办公费用。仪器操作管理人员凭票据到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年终结算,节余归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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