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研项目过程管理,保证研究任务顺利进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重点重大项目成果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自然科学)》(郑轻大政[2022]26号)规定和管理工作安排,现将校重点重大项目成果培育项目(自然科学类)结题和中期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和中期检查范围
结题验收:2020年度校内重大重点项目成果培育计划(自然科学类)资助项目。
中期检查:2021年度校内重大重点项目成果培育计划(自然科学类)资助项目。
二、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校内重点重大项目成果培育计划资助要求和签订计划任务书的目标任务,2020年度项目填写《结题报告》(见附件1),2021年度项目填写《中期进展报告》(见附件2),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2、科技处择期组织会议对资助项目进行验收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重点围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PPT汇报(对于中期检查项目,经评审,中期进展无法支撑所选定目标任务时,暂缓后续资助),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送材料
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2月27日前将完成个人及部门签署意见后的《结项报告》和《进展报告》(A4打印书籍式装订,一式10份)报送科技处自科项目管理科。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颍辉 杨鹏 电话:86608266
地 址:科学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05
河南省磁电信息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2023年2月14日